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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下的商标是否一并转让?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2-07-25 10:11:17 浏览:116

公司名下的商标是否一并转让?申请人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后,经审查无驳回理由的,商标管理部门就会公告,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申请人就获得注册商标权。商标权人想将商标变更到新公司名下的,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新公司,签订转让协议,并且向商标管理部门登记,下面由尚标知识产权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商标权怎么变更到新公司名下?

1、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想将商标变更到新公司名下的,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新公司,签订转让协议,并且向商标管理部门登记。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如何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民法典》规定的情形。《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名下的商标是否一并转让?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想将商标变更到新公司名下的,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新公司,签订转让协议,并且向商标管理部门登记。如果需要商标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尚标商标转让平台进行商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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