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应当将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那商标分割注册注意事项及情况是怎样的?
一、商标分割注册注意事项及情况是怎样的?
商标分割指的是关于请求注册中的商标及已经取得注册的商标,商标请求人或是商标权人能够向商标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以商标的所指定运用的产品或服务为根据,分割为两个以上的商标。商标分割准则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
1.商标分割不是将商标图样切割,而是将商标指定运用在多个类别的产品服务的根底上来区别开,分割成两个或更多的商标;
2.商标分割准则也与共有商标权的分割不同。共有商标权是指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就同一商标一起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准则。共有商标的分割有赖于《民法通则》及有关法令的规则,以及对民法有关共有理论的了解与适用。本文论及的商标分割准则尽管也是一种权力切割,但准则意图不是要处理数个权力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它是为处理在“一标多类”前提下的商标自身分割问题。
二、商标被部分驳回后,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态度,商标分割包括三种情况:
1、不做复审,自动分割
如果申请人不做复审,商标局会把商标进入初步审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注册的部分自动分割。商标过审的部分会直接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继续走完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2、做复审,申请人工分割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部分不服,需要进行驳回复审的且急于使用过审部分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驳回复审和人工分割。商标过审的部分会被分割成另一件新商标,并生成新的申请号,但是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新商标会继续走完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3、做复审,不申请分割
如果申请人要做驳回复审且不准备申请分割,那么商标过审的部分不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标的复审结果出来后才能进入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新的商标法实施之后,有些商标申请人在其商标遭遇部分驳回的情况下,代理机构都会根据引证商标的实际近似度建议商标申请人是否办理驳回复审。若放弃驳回复审,则会直接初审公告通过的部分商品,被驳回的商品直接不予核准注册。
以上就是尚标知识产权为大家所整理商标驳回分割申请以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商标驳回分割申请以及注意事项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欢迎关注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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